申請條件:
(一)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在申請學位的相關專業的教學、科研、專門技術、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在職人員。
(二)大學本科畢業且獲得學士學位,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,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。對已獲得的國(境)內外學位,需經教育部學位中心進行認證,資格審查時提供教育部學位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。
培養方式:
(一)同等學力人員水平培養工作由各有關學院具體組織實施,嚴禁委托中介機構參與我校研究生招生和教學活動。各學院要根據不同學科和課程特點,改進、創新課程考試方法,確保課程教學質量,并且不得以研究生和碩士、博士學位等名義舉辦課程進修班。
(二)考試方式
1、國家統考,每年一次,由教育部學位中心組織;
2、課程水平認定考試由研究生院統一管理,分為題庫考試和非題庫考試兩種,全部在校內進行。題庫考試由研究生院命題,一般每學期組織一次,視報名情況另行通知;非題庫考試由各學院命題。
收費標準:
根據鄂價費[2015]113號,學校正在重新申報和備案收費標準,故學費全程不超過2.4萬元/人(待學費備案成功后再進行更新)。
更新日期:4小時前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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